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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款政策

最後更新日期:2026 年 4 月

一、適用範圍

本退款政策適用於鼎元行銷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「本公司」)與餐飲業者(以下簡稱「客戶」)所簽訂之數位行銷服務合約,包含方案 A、方案 B、方案 C 等所有服務方案。

二、合約審閱期

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 11 條之 1 規定,客戶於收到合約書後,享有至少 7 個工作天之審閱期。

審閱期間,客戶得無條件拒絕簽訂合約,本公司不得要求客戶放棄審閱期之權利。

三、退款條件

客戶於下列情況得申請退款:

四、不予退款之情形

⚠️ 本公司提供之服務屬數位服務性質,服務一經啟動即開始產生相應成本,猶豫期過後恕無法辦理全額退款,請客戶於簽約前審慎評估。

五、退款申請流程

六、聯絡方式

退款申請或相關問題請透過以下方式聯繫:

七、政策修訂

本公司保留修訂本退款政策之權利。政策修訂後將公布於本頁面,並以頁面頂部之「最後更新日期」為準。修訂內容不影響修訂前已簽訂之合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