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適用範圍
本退款政策適用於鼎元行銷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「本公司」)與餐飲業者(以下簡稱「客戶」)所簽訂之數位行銷服務合約,包含方案 A、方案 B、方案 C 等所有服務方案。
二、合約審閱期
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 11 條之 1 規定,客戶於收到合約書後,享有至少 7 個工作天之審閱期。
審閱期間,客戶得無條件拒絕簽訂合約,本公司不得要求客戶放棄審閱期之權利。
三、退款條件
客戶於下列情況得申請退款:
- 簽約後 7 個工作天內(猶豫期):客戶得以書面方式通知本公司解除合約,本公司將於 15 個工作天內全額退還已繳費用,不收取任何手續費。
- 服務未如期啟動:若本公司未能於合約約定日期起算 14 個工作天內提供服務,客戶得申請全額退款。
- 服務重大瑕疵:若本公司提供之服務與合約約定內容有重大差異,客戶得提出申訴,經本公司確認後,依實際服務期間比例辦理退款。
四、不予退款之情形
- 超過猶豫期(簽約後 7 個工作天)後,因客戶個人因素要求解約者。
- 服務已正常提供,客戶因業務策略調整或主觀因素要求退款者。
- 因客戶未提供必要資料(如商家資訊、照片等)致使服務無法啟動者,責任歸屬於客戶。
- 合約期滿後之未使用服務。
⚠️ 本公司提供之服務屬數位服務性質,服務一經啟動即開始產生相應成本,猶豫期過後恕無法辦理全額退款,請客戶於簽約前審慎評估。
五、退款申請流程
- 步驟一:以書面(Email 或 LINE)向本公司提出退款申請,並說明退款原因。
- 步驟二:本公司於收到申請後 3 個工作天內回覆審核結果。
- 步驟三:退款申請核准後,本公司將於 15 個工作天內退回原付款方式或匯款至客戶指定帳戶。
六、聯絡方式
退款申請或相關問題請透過以下方式聯繫:
- LINE 官方帳號:@929hkqxm
- Email:請透過官網聯絡表單提交
- 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 09:00–18:00
七、政策修訂
本公司保留修訂本退款政策之權利。政策修訂後將公布於本頁面,並以頁面頂部之「最後更新日期」為準。修訂內容不影響修訂前已簽訂之合約。